在传统婚俗文化里,行嫁月宛如一盏指引新人婚姻之路的明灯,承载着对新人幸福生活的美好期许。然而,行嫁月并非随意选择,其中有着诸多宜忌讲究。“行嫁月的宜忌”究竟包含哪些内容呢?这不仅关乎传统习俗的遵循,更体现了古人对婚姻的慎重态度,下面就为大家详细剖析。
宜:
选择大利月:娶亲一般都选大利月,一年之中有两个大利月,以女方属相为准。如正月和七月是属鸡和属兔女子的行嫁大利月,二月和八月是属虎和属猴女子的行嫁大利月等。
选择小利月:实在没办法才选小利月,一年之中有两个小利月。如正月和七月是属马的姑娘出嫁的小利月,二月和八月是属蛇和属猪女子出嫁的小利月等。
选择黄道吉日:确定了结婚大小利月,还要选择吉日良辰,要选择黄道吉日。古代历法认为,黄道日子是吉日,做事相宜。
忌:
避开黑煞日:忌黑煞日,黑道日子是凶日,做事不利。如每年的“四离日”(立春、立夏、立秋、立冬的前一天)、“四绝日”(春分、秋分、夏至、冬至的前一天)、“月忌日”(每月初五,十四,二十三日)、“暗九日”(每月的十八、二十七日)、“杨公忌”(指正月十三,二月十一,三月初九,四月初七,五月初五,六月初三,七月初一和二十九,八月二十七,九月二十五,十月二十三,十一月二十一,十二月十九,据说这十三个日子是宋朝名将杨继业出兵不利之日)等。
避开不利月:一年之中除了两个大利月和两个小利月外,其余都是不利月,应尽量避免在这些月份结婚。
日期一旦定准,不得更改:婚期必须选定在女方“行嫁月”,男女两家团协商,请人择定吉日,向女家正式送娶帖。有了良辰吉日,才能迎娶,日期一旦定准,不得更改,俗称“错一错,死婆婆”。